黑龙江出台意见助力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型企业

2016-01-06  来自: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网 浏览次数:1404

  黑龙江助毕业生办小微企业

  给予小额担保DAI款支持

  黑龙江省近日出台《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》,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型企业,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和营业税,给予小额担保DAI款支持,两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。对招用应届毕业生的小微企业,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。

  该意见提出,全日制硕士、博士毕业生到黑龙江省企业及市(地)以下急需紧缺人才的事业单位工作,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,用人单位按分别不低于3万元、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,由市、县财政补贴支持。对院士、“长江学者”等高层次人才及外籍专家,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,突破黑龙江省重DIAN产业关键技术,或领办创办参办高新技术企业、实现新增年税收500万元以上的,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至100万元的生活资助和项目启动资助资金。从海外直接引进并入选国JIA“QIAN人计划”特聘专家,按国JIA规定的3年服务期限,省财政给予50万元资助。

  《中国教育报》2015年4月17日第1版

关键词: 高校毕业生      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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